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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行业质量自律规范

编辑:厦门安平县奥方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近日,“节能灯质量检测情况通报暨强化行业自律工作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举行。会议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2006年节能灯产品质量的抽查结果。在抽查的61批次产品中,产品合格率仅为39.3%,甚至包括部分知名企业在内的节能灯产品也存在很多问题,这样的结果在行业和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对此,中国照明协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及时与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沟通,研究整改方案。

据悉,本次会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共同主办。来自上海、浙江、江苏、福建以及广东等省市的80余家节能灯生产企业的15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指出,国内市场中节能灯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引起企业和行业的重视,问题企业要加大对节能灯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为消费者创造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他同时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与行业协会等部门加强合作,帮助企业完善市场环节的质量管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对两次节能灯产品的对比测试情况,他说,两年间节能灯产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没有明显提高,这是生产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随着节能意识的深入人心,消费者对节能灯产品将会越来越关注,生产企业一定要本着诚信的原则,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真正做到节电又省钱。

会上,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理事长陈燕生介绍了目前国内外节能灯的市场发展趋势和我国节能灯产品的生产以及出口情况。他说,中国企业完全有能力向国外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希望广大节能灯生产企业要加强自律,通过技术改进、加强管理等多种方式,向市场输送更多节能灯产品。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杨征通过两次抽查中的检测数据以及对不合格样品的分析,向企业介绍了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以及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

同时,成都金府灯具城作为流通领域的代表表示,要配合市场监督部门,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自觉抵制劣质产品进入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与会代表通过讨论通过了“节能灯行业质量自律规范”。该规范是在部分节能灯生产企业和专业市场积极参与下起草的。会上,代表们就“规范”的内容,特别是向社会承诺的质量条件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讨论,经过反复修改,达成共识,并向社会各界发布。代表们表示将严格按照质量承诺的要求自觉维护产品质量,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节能灯产品。

本次会议为市场监督部门和生产企业之间创造了一个充分交流的平台。在会议总结时,中国工商行业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处长郑善爱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的沟通,发挥专业特点,更好地完善产品质量监督,规范流通市场,为消费者创造城信的环境。